德昌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德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红英带领昌州法庭、乐跃法庭、热河法庭干警,深入巴洞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周边商户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干警们结合基层消费纠纷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等核心权利,重点提示网购陷阱、虚假宣传、预付卡消费、农资产品质量等常见风险,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针对群众关心的如何留存证据、怎样投诉举报、纠纷调解与诉讼流程等问题,干警逐一耐心解答,告知大家可通过12315热线、人民调解、诉讼等多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干警们走进沿街商铺,向经营者宣传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法律要求,提醒商户严把商品质量关、杜绝虚假宣传,共同守护乡村消费安全。
此次普法宣传贴近基层、贴近民生,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与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让维权知识入脑入心。下一步,德昌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与巡回审判,以司法力量护航消费公平、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德昌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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