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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元接盘奶茶店三个月后打官司
www.dc.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8-26 12:18:0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代理权转让”“代理权利”“代理权变更”……当这些近似表述出现在合同中,双方各执一词时,如何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近日,邛崃市法院审理的一起奶茶店转让合同纠纷案给出了清晰答案:通过条款字面含义、缔约背景、履行行为等多重证据,最终认定“代理权”实为“店铺经营权”,驳回原告李某齐的诉求,判令其支付剩余转让款3万元及违约金。

  

  2024年10月,李某齐经中介介绍与吴某航签订《崇州某奶茶(文庙街店)转让协议》,以31万元受让店铺,约定先付28万元定金,剩余3万元尾款于2025年春节前支付。协议中多次出现“代理权”相关表述,但未明确具体含义。合同签订后,吴某航协助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李某齐接手经营。

  

  2025年1月,李某齐突然向邛崃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吴某航未完成“品牌代理权变更”,导致合同目的落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28万元定金及租金。吴某航反诉称,“代理权变更”指店铺经营权转移(已完成证照变更),且签约前已通过微信告知“品牌授权需 2025年5月到期后自行续签”,李某齐明知风险仍签约,现拒不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审理中,法官紧扣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合同条款解释规则”层层剖析:合同条款中“代理权”可理解为“品牌授权”或“店铺经营权”,存在歧义;合同将“代理权变更”与“证照变更”“收款账户变更”并列,结合“乙方受让后可自行经营或转让本代理权”等条款,指向“店铺经营权”。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齐签约前明确询问“能否签品牌合同”,吴某航直言“无法保证,需到期后自行续签”,李某齐仍自愿签约,表明其明知“品牌授权需自行争取”。吴某航4天内完成证照变更,李某齐经营一个多月未提异议,其直至2024年11月中旬才首次要求“代理权过户”“品牌授权为合同核心”主张矛盾。综上,法院认定双方真实意思为“转让店铺经营权”,吴某航已履约,李某齐诉求无据。

  

  最终,邛崃市法院依法驳回李某齐全部诉求,判令支付3万元尾款及违约金。

  

  法官说法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合同条款模糊是纠纷导火索。认定当事人真实意思,需以词句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合同整体、缔约过程、履行行为等证据综合判断,既不能脱离文字表面,也不能忽视实际交易逻辑。具体而言,一是签约时需明确关键条款含义,避免“代理权”等易混淆表述;二是留存磋商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为可能的纠纷留存依据;三是履约遇阻时秉持诚信原则协商,避免因单方违约扩大损失。(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实习生 杨可欣)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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