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无人机拍夜景 “黑飞”遭起
近日,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龙泉山路派出所联合该分局特巡警大队查处了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共安全秩序。这起案件的查处,再次为无人机爱好者敲响了规范飞行的警钟。
当天晚上,龙泉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德阳钟鼓楼广场处有无人机在高空盘旋飞行,可能影响周边空域安全,并对地面人群造成潜在干扰。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特巡警大队迅速调配警力赶赴现场。抵达钟鼓楼广场后,执勤民辅警与特巡警队员默契配合,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精准锁定正在高空盘旋的无人机。通过专业设备监测与地面追踪,很快确定了无人机操作员的位置,并依法对该无人机进行临时控制。
经现场调查核实,操控者为49岁的山东籍男子惠某。据其陈述,仅为满足个人拍摄城市夜景的愿望,惠某便心存侥幸,操控一架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据查,惠某未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同时在适飞区域超过限飞高度,其行为已涉嫌违规。
“无人机虽小,但其‘黑飞’行为潜藏着不小的安全隐患。”参与执法的民警介绍,德阳钟鼓楼广场作为城市休闲区域,夜晚不仅有密集的人流,还临近一些重要设施,未经报备的无人机飞行可能与低空飞行器发生碰撞,也可能因操作不当坠落伤人,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据介绍,此次飞行已明显触碰法规红线,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条对惠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在飞行前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查询飞行空域是否为管制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并获得许可,共同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与公共安全。(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编辑:唐玉饶
德昌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