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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
www.dc.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4-06-06 11:43:11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6月5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德昌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德昌县巴洞镇宽裕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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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郑某某、郑某某系宽裕村村民,2023年4月,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两人在茨达河河段内捕鱼,并将其现场抓获,共查获4条疑似鲤鱼、1条疑似鲫鱼,净重6.35kg。经德昌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两郑某某的行为系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进行捕捞。公诉机关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郑某某、郑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郑某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向现场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法院干警走上街道,向群众宣传普及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将本次巡回审判案件作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让群众在真实案例中了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活动的行动自觉,共同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


  下一步,德昌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打造“巡回法庭+普法宣讲”新模式,通过以案释法、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形式,拓宽涉环境资源法治宣传载体和渠道,推动法治守护生态环境工作走深走实,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德昌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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